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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徑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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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如符租借田徑場規定,收費為何?

A 

1.依據本場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規定略以,收費標準如下:

(1)出售門票者,應以該項活動門票收入總額(扣除稅金)百分之十繳納。

(2)未出售門票者,每場次新台幣2000元(每場次以四小時計算,超過四小時不足八小時 者,以兩場次計,餘類推)。

(3)水電費每場次新台幣2000元,另使用夜間照明時,每場次增收新台幣2000元。(以現有 供電設備為限)。但借用場地未使用水電設施者,得免收本項費用。

(4)出售門票每場次收入總額之百分之十未達新台幣2000元者按本條第二款收費。

2.另依本條例第6條規定繳交保證金:

(1)出售門票者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0萬元。

(2)未出售門票或免費借用場地者,繳納保證金新 台幣1萬元。於場地使用完畢回復原狀及結清場地使用費後,無息發還;如有損毀應於本場通 知期限內修復,逾期未修復,由本場修復,其費用由保證金中扣抵,若有不足,應依實追繳 之。 

Q 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跑道翻修後,使用者很踴躍,使用上有何規定嗎?

A 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為PU跑道,依據本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進場運動者,應著運動鞋 或跑道專用釘鞋,並禁止任何車輛或攜帶牲畜危險物品進入。另本條例第20條規定,使用標 槍、鏈球、鉛球、鐵餅等具危險性器材應有指導人員在場始可使用。 

Q 請問田徑場平日開放時間?

A 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除遇舉辦重大慶典、定期運動會或另有特殊用途外,採24小時開放制。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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