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員 |
總機03-9254034/分機 |
業務項目 |
場長 |
#20 |
承縣長之命,兼受本府教育處處長之指揮、監督,綜理場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 |
周組長
(自111年7月20日起代理場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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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2 |
體育工程組
工程組業務及屬員督導、法規業務、自治條例增修、收費調整、體育訓練、競賽、表演、調查、研究及輔導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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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組長 |
#28 |
總務組
場地、設備之管理、維護、印信、文書出納、庶務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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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先生 |
#39 |
宜蘭運動公園場地借用。 |
吳先生 |
#23 |
人事管理員 由本府人事室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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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先生 |
#36 |
會計員
由本府主計室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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