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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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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如符合租借體育館規定,請問場次及收費為何?

A 一、依據本場管理自治條例第29條規定,每日分三場次開放,時間如下: 1.上午場:7時至12時止。 2.下午場:13時至18時止。 3.夜間:18時至22時止。 二、每場次收費標準如下: 1.場地使用費:新台幣3500元。 2.空調使用費:新台幣3500元。 3.水電費:新台幣1000元。 三、另依本條例第6條規定繳交保證金: (1)出售門票者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0萬元。(2)未出售門票或免費借用場地者,繳納保證金新 台幣1萬元。於場地使用完畢回復原狀及結清場地使用費後,無息發還;如有損毀應於本場通 知期限內修復,逾期未修復,由本場修復,其費用由保證金中扣抵,若有不足,應依實追繳 之。 

Q 平常有開放民眾使用嗎?

A 依據本場管理自治條例第28條規定,體育館為提供適合本館使用功能之運動項目比賽、集訓或 重大集會場所。平日並無對外開放,僅於提供場地借用期間,視活動性質開放一般民眾入場使 用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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